109環境安全衛生宣導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規定,雇主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與預防災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及訓練,為協助本校師生增進職業安全衛生相關專業知識,並能取得在職教育訓練證明,特別針對實驗室安全衛生注意事項及化學物質操作流程辦理教育訓練,以提升師生對於實驗環境安全衛生的危害意識,進而防止災害的發生,並保障生命安全與健康。

執行單位:研究發展處
活動日期:2020/09/14



臺北市立大學 版權所有 © 2020 University of Taipei.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