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2年大專校院學生會成果展交流活動

鼓勵各大專校院學生會透過本活動,自我檢視組織發展狀況,落實 檔案保存與傳承,並藉由導入「成就解鎖」概念,將成果展評選轉換為任 務解決之活動設計,以提高各大院校學生會參與本活動誘因,進而促進學 生會之組織健全發展。 學生會評選: (一)項目:評選分有「學生權益」、「法規暨組織運作」、「年度計畫暨財務 制度」、「選舉制度」4 大項目,參與學生會任選 1 至 4 項參與。 (二)評選方式: 1、書面及實地評選:「學生權益」、「法規暨組織運作」、「年度計畫暨 財務制度」、「選舉制度」等 4 項,須於活動前上傳與解鎖任務項 目相關之書面資料,活動當日學生自治評審亦將至展攤與解說員 進行詢答。另為落實節能減碳,活動現場不可再展示與解鎖任務有 關之書面資料,惟可攜帶筆電、行動載具或文宣品進行交流。 2、全項成果展現:全部項目皆參與之學生會,需另至簡報教室進行成 果展示。展示形式除簡報發表外,亦可輔以搭配影像紀錄、行動 劇……等多元方式呈現。展示結束後,由學生自治評審進行詢問。 (三)人數:參加學校最多可安排 4 名現任學生會(含三權)成員參加擔任 解說。 (四)學生自治評審: 1、專家學者:聘請熟稔學生自治之專家學者、實務經驗工作者以及 過往參與學生自治之學長姐擔任。 2、學生代表:預計遴選 5 人,遴選資格為目前在學,且曾任學生會 - 2 - 正副會長、學生議會正副議長或學生會第三權(如:學生法庭、 學生評議會、學生仲裁會等)正副首長,或學生會幹部,並熟悉 學生會運作,且有校內或校外學生自治組織或社團相關評審經驗 者擔任。 (五)解鎖重要任務: 1、解鎖重要任務參考表詳如附件 1,各校可擇「學生權益」、「法規 暨組織運作」、「年度計畫暨財務制度」、「選舉制度」,任選 1 至 4 項參與,並限 111 年(111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成果(本 表提供各校學生會參考,另可以其他內容進行呈現)。 2、各參與學校之展攤,可發揮創意多元展現解鎖任務內容,學生自 治評審將就攤位創意表現部分,酌予加分。

執行單位:學生事務處
活動日期:202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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