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理的眼光:藝術在地關懷實踐中藝術品的權益與倫理考量

1、 活動簡述 (1) 陳美伊老師以高雄凶殺案的真實新聞案例,引導學員思考與討論雙親被鄰居殺了之後,兒子所畫的圖像,以及目前的處理進度及預後。開啟學員思考在服務過程中,藝術作品如何做為工作者的評估工具,以及其可能會被誤用的風險與危險,提升學員思考藝術作品於在地實踐中的角色的臨床考量。 (2) 學員們對於兩兄弟的圖像作品討論: 1. 關於兩兄弟的繪畫作品歸屬權屬誰?是否問過家屬?雙親去世後監護權屬誰? 2. 是怎麼透露出作品圖像和介入處理的細節?新聞中寫「社會局表示……」,但社會局可以透露這些資訊嗎?或許是被施壓了。 3. 心理師與實務工作者若是被施壓應該怎麼辦?學員表示心理師要扛的住壓力,並詢問清楚對方的目的是什麼,而心理師應以個案福祉為第一優先。 4. 5、6歲的兄弟行為能力夠嗎?由監護人還是未成年兒少的知情同意?在學校場域會讓兒少知道後由家長同意,但兒少在創傷經驗中能做決定嗎?尤其是在網路上留著的紀錄,並且不確定兒少長大後不會為當初的決定後悔,即使後悔網路的紀錄也無法刪除了。另外,家長對於心理治療也不一定有足夠專業的知識,心理師與實務工作者應該以專業告知他們未來復原歷程。 5. 媒體也要自律,媒體需有素養,思考新聞發佈後有沒有可能對當事人造成二度傷害。 (3) 陳美伊老師總結藝術治療與助人專業倫理實踐之間的關聯,以及台灣藝術治療學會的職業與倫理準則。 2、 成效評估 (一)學員能夠了解藝術治療助人專業倫理與其在實踐中的重要性。 (二)學員能夠從真實案例情境中體悟助人倫理的重要性與認識實踐中在地的複雜性與多元樣貌。 (三)學員能夠思考涉入到藝術創作與藝術品的實踐,要如何以更符合倫理準則的方式幫助個案,以及以更符合倫理與道德的觀點進行心理助人實踐。

執行單位:教學發展中心
活動日期: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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